经研究,定于2021年2月28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一、学习时间
2021年2月27日(周六)-2月28日(周日)。
二、学习主题及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勉励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主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正确认识和把握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求是》2021年第2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求是》2021年第3期);刘奇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1号)。
三、参加人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
四、学习安排
(一)2月27日(周六):结合报纸、书籍和学习强国APP自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二)2月28日(周日9:00):在至善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学习。
主持人:陈金印同志。
议程如下:
1.陈永国同志带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等内容。
2.陈金印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负责通知校领导参会,落实好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二)宣传部负责起草学习方案,通知参会人员、准备学习资料、组织宣传报道、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21年2月26日